摘要:
不同的写作类型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相比“科学的”的学术写作,“美感的”的文学写作,应用写作以“实用的”作为其价值属性;同时,以求善作为其价值追求的最高目标。应用写作的求善实际上是一种道德善, 即应用写作行为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社会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包括合事理、合情理、合法理。具体体现为,在应用写作主客体价值关系中,面对应用写作客体,应用写作主体的写作行为应当符合客观事实和人们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规律;针对应用写作受体,主体的写作行为不仅应当符合写作受体正当的心理情感需求,而且在处理与写作受体及社会公众的相关利益时符合法的精神和法的规范,并最终体现为应用写作载体之内容与形式的合理性内涵及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