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策执行是反映政策成效的重要指标。在农村地区,政策执行更是检视基层治理成效的一面镜子。对粤北A市S镇H村征地政策执行过程所进行的实证调查研究表明,在征地政策执行过程中,村干部在对农民“三抢”违法行为的认定、对土地附着物的清点以及监督权的行使等方面,均表现出明显的“庇护式执行”行为逻辑。乡镇政府在结果导向和多种激励下,意图完成而且必须完成征地任务,但是受制于人手短缺和信息不对称,只能通过逆向依赖手段委托村干部代为执行,这为村干部的庇护行为留下了空间。被征地村民为获取高额经济补偿,借助熟人关系网络,以交换互惠的手段向村干部寻求庇护;身份属性模糊的村干部则采取“庇护式执行”策略,为村民谋取超出法定限度的利益,从而导致征地政策的执行出现偏差。只有从根本上消除产生“庇护式执行”行为的可能性,才能有效防止政策执行产生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