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条例》规定,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
通告是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重要的公文文种。通告的内容可以是国家的法令、政策,也可以是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务,是关于某些事项做出规定或限制,成为被告知范围内人们行动的准则。通告一般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公共场所张贴的方式直接传送、公开宣传,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周知并执行,因此通告具有法规性、政策性及周知性的特性。
通告的结构与写法:
结构:标题+正文+落款。
标题:发文机关+事由+通告;发文机关+通告;通告。
正文:开头+主体+结尾。
开头:通告缘由,阐述制发本通告的背景、目的。
主体:通告事项,通告事项的内容,需写清楚应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一般内容较丰富可采用条款式结构,内容较少的事务类的通告,则采用一段式结构即可。要求用语具体明确,注意应阐述到位,不产生歧义,以便于执行。
结尾:“特此通告”做结尾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省略结尾语。
落款:发布通告的单位名称。日期为签发或通过通告时间。